你好。一客户2012年欠公司五万元钱没给,当时没有签合同。2014年8月补写了一个欠条,上面注明了2014年12月31日还清。一直拖到现在都没还,我想起诉,请问我手上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?我应该怎么起诉她?公司所在地法院还是她身份证所在地法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