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系北京埃顿酒店服务武汉分公司一名保安,有听力障碍!2016.1.9号在永旺梦乐城经开店迪卡侬体育用品店(系北京埃顿服务武汉分公司的一个项目部)员工休息室时,10∶50上班签到时遭到了保安队长欧打肋骨骨折十级伤残!保安队长系牢改犯去年11月份刑满放出来,没有赔偿能力2016.4.13号经济开发区法院开庭,第一被告保安队长未出庭,第二被告迪卡侬和埃顿服务出庭,法院没有审理宣判,而是延期,请问如果第一被告保安队长总不出庭,第二被告迪卡侬和埃顿服务,能承担全责吗?(行政处罚书上面写有困工作产生予盾,对第一被告拘留十天,罚款500)谢谢求解
-
-
-
-